关于印发黄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黄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19日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办字〔2019〕74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28号)要求,结合景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黄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主持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二)领导景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委会工作重点;
(四)明确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管委会相关部门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五)组织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指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创建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景区工作任务;
(七)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八)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九)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
(十)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景区”建设;
(十一)指导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二、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暨分管市场监管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二)协助景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三)负责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景区食品安全工作;
(四)研究制订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五)适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调研;
(六)组织召开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
(七)指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要求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景区工作任务;
(八)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九)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十)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景区”建设;
(十一)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管委会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十三)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反食品浪费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十五)指导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深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
(十六)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十七)指导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三、黄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责任清单
(一)分管和负责纪检监察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推进将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工委巡察内容之中;
3.指导推进纪检监察领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4.依法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能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查处;
5.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6.参加管委会组织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分管管委办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管委办配合景区食安办制定信息发布方案;
3.协助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4.强化对食品安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开展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普法工作;
5.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6.协助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7.落实企业包保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三)分管和负责政治处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指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做好食品安全领域表彰奖励工作;
4.指导开展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5.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落实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推动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6.督促建立健全景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送机制,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
7.组织参与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8.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四)分管宣传部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策划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野生动物、长江禁渔等公益宣传,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文化,报道食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
4.推进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应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5.组织协调景区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
6.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宣传,协助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7.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五)分管园林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推进园林领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3.组织对食品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指导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
5.指导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鉴定、监督和调查处理;
6.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六)分管规土处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推进规划和城乡建设领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3.指导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4.督促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
5.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6.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七)分管经发局(财政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财政保障力度;指导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工作;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3.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指导做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奖补、有奖举报、抽检监测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5.指导做好旅游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八)分管综执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协助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3.督促配合完善景区和汤口镇域食品安全联勤联动工作网格化机制;
4.指导查处相关食品违法违规案件;
5.协助相关部门依法管理景区内乱扔乱倒餐厨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6.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积极开展食物中毒人员运输保障工作;
7.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九)分管和负责公安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加大食品安全犯罪侦办力度,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4.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5.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周围治安交通秩序管控;
6.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十)分管交通局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指导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工作;
3.指导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内以新国线场站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道路冷链运输、食用油运输服务规则,指导推进冷链食品运输环节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4.指导做好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紧急事件等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
(十一)负责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强化对所属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3.指导推进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4.落实包保企业督导工作,督促所属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5.鼓励和支持所属食品经营单位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积极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创建。
(十二)负责汤口镇全面工作领导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2.负责汤口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汤口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汤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召开镇党委会议或者汤口镇食安委会议,研究、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3.组织协调黄山风景区相关部门(景区综执局、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黄山区相关部门(黄山区农业家村、卫健、教育、民政等)做好汤口镇域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4.依据黄山区委、区政府及黄山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参照黄山风景区创建工作方案,推进汤口镇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5.依据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包保企业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