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管委会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黄政办秘〔202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下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列入《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目录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黄山风景区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部门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法制办初审后,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后)。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等相关制度,确保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或修订完成情况以及备案材料报送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度黄山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承办部门 |
计划出台时间 |
1 |
《黄山风景名胜区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
规划土地处 |
2024年10月 |
2 |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
经济发展局 |
2024年12月 |
附件
2024年度制定黄山风景区行政规范性文件
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报项时间:
拟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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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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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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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送审时间 计划出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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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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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必要性、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上位法、决策程序等,可另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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