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字〔2023〕53号)要求,现将参评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黄山风景区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驻景区各单位,以及对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商协会。
先进个人:管委会各单位,驻景区各单位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志愿者、企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人士(以下统称社会人士)。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突出实干实绩导向,确保把食品安全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推荐上来。推荐的先进集体不包括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推荐的先进个人一般不包括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县处级单位和干部数分别不得超过表彰集体和人数的20%。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为县处级干部的,需等额报送县处级以下推荐对象作为备选。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并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创造成功经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4.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挺身而出、勇于担当,面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科学应对,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或在查办大案要案中成绩突出,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近5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对党忠诚。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恪尽职守,求实奉献,结合岗位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敢于担当,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本人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4.社会人士至少还需符合下列评选条件中的一条: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守护所在地食品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和教学工作,有重大创新、发明或科研成果,在食品安全科研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充分发挥媒体监督、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客观公正、形式多样、受众广泛,有较好的社会影响,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热心食品安全公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主动参与食品安全活动,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出突出贡献;诚实守信、科学管理,为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水平、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作出突出贡献;在其他食品安全社会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工作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差额评选、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一)组织推荐。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民主推荐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拟推荐对象,由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推荐单位联系人名单(附件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主要包含2022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需重点突出2022年以来推进景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真实事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原则上不得重复),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个人需另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二)组织初审。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单位的推荐对象,并视情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提出初审意见。初审过程中,如遇推荐对象存在异议情况,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开展认真调查,尽快提出处理意见,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则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三)征求意见。推荐对象通过初审后,由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求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完成后,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的,由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审材料报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要求
(一)严格评选原则。将公开、公平、公正贯穿推荐评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推荐评选的条件、程序,以在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果和非凡业绩、为守护黄山市食品安全作出杰出贡献为依据,面向社会各个方面,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全面性。
(二)严格评选程序。要按照推荐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逐级审核推荐,接受群众监督,使评选工作做到群众公认、好中选优。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推荐评选工作的相关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推荐部门要按时保质报送有关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所有推荐材料都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表彰和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市委市政府作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组织领导
评选上报工作在管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2023年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评选上报等日常工作。
景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9-5562590
联系人:王业鑫
电子邮箱:hsfjqsyk@126.com
附件:1.2023年黄山风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推荐单位联系人名单
3.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023年10月24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黄山风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亚东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勇 景区管委办主任
鲍利民 景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吴卫军 景区纪工委副主任
葛旭芳 景区政治处副主任
吴 诚 景区宣传部副部长
乔印廷 景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附件2
推荐单位联系人名单
推荐单位:
单位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职务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具体经办人姓名 |
具体经办人职务 |
具体经办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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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 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市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中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
五、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六、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
七、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市,县,镇、乡或其他;
八、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九、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临时性集体,相应选填“是”或“否”;
十、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中的重点事迹,不超过30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一、本表上报一式4份,规格为A4纸。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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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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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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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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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在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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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
市(县) 相关部门 意见 |
人社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复 核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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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选表彰领导组 审核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附件4
2023 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市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2023年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区;
五、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离休、退休或其他;
七、身份标识根据个人状态选择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县,镇、乡或其他;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一、先进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不超过30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二、随表另行报送先进个人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5张(附电子版);
十三、此表上报一式4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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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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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蓝底彩色 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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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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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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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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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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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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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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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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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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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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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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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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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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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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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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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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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申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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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人,其中 同意人,反对人,弃权人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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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相关部 门意见 |
人社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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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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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选表彰领导组审核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