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897/202307-0002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管办秘〔2023〕29号 词: 电力保供 工作宣传 通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风景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作者: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7 14:37 信息来源: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黄管办秘〔2023〕29号


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根据《安徽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能源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能源保供办〔2023〕7号)等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景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保障景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将黄山风景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执行。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发至各驻山单位)

 

 

 

黄山风景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

工作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面节约战略,按照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引导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经营单位积极主动参与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以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错峰用电为手段,努力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最大程度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坚决守住用电安全底线,最大限度服务景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宣传重点

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经营单位要采取节电措施,优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主动参与调峰、错峰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引导,营造节约用电氛围,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通过完善节电制度、落实节电措施、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严格用电监督等措施,深挖公共机构、经营场所节约用电潜力,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多渠道引导各单位干部职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不低于26℃),并在用电高峰时段(16:00-24:00)尽可能减少空调、照明、电梯运营数量,积极开展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错峰用电宣传等措施,共同营造节约用电良好氛围,为2023年度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贡献力量。

三、宣传方式

(一)线上宣传。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及中国黄山、迎客松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有关节约用电、保障用电安全等相关文章及短视频,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提高宣传效果

(二)线下宣传。通过零碳景区创建、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宣传台等载体,讲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错峰用电有关知识。在景区经营单位入口等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户外大屏刊载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

四、责任分工

(一)管委办(信息中心)负责数据机房节约用电宣传,提升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管委办(房管科)负责机关单位节约用电宣传,严格控制照明设备开启数量和时间,尽量减少空调使用,严格控制空调温度。

(二)政治处(卫生防疫中心)负责医疗场所节约用电宣传教育,培养医护人员节约用电习惯。

(三)宣传部负责增加节约用电、错峰用电报道频次,加大节电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能源浪费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规土处(建管办)负责建筑工地、污水垃圾处理场所节约用电、错峰用电宣传,动员减少空调开启时间,关停非必要照明、亮化设施。

经发局集团公司水电开发公司负责加强尖峰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需求响应等政策宣传经发局(旅游办)负责景区酒店、宾馆、商超等节约用电宣传,利用显示屏、广播等设施设备播放节约用电信息,引导经营单位夏季空调温度调至26℃以上,减少电梯使用。

(六)交通局负责交通场站节约用电宣传,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动员营运电动车辆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五、有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把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共同营造景区上下齐心协力电力保供的浓厚氛围,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附件:1.2023年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宣传内容

2.迎峰度夏期间用电峰谷时段划分

政策内容

3.致市民朋友节约用电倡议书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电力需求响应

电力需求响应是指电力用户根据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主动改变其固有的习惯用电模式,减少(增加)用电,从而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行为。根据响应通知时间,电力需求响应分为约时需求响应和实时需求响应;根据电网运行需要,电力需求响应分为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

当前安徽省开展的电力需求响应主要以削峰需求响应为主。简单的说,就是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邀约具有负荷调节能力的用电客户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时段主动调减用电负荷获得一定补偿(补贴)。

二、参与主体

1.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的电力用户均可参加。

2.工商业用户可独立参与或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但在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参与方式,只能由一家负荷聚合商代理。

3.居民用户原则上只参与实时需求响应,应具备智能家居系统或空调(家庭制冷/取暖设备)远程控制系统,且需要通过负荷聚合商与省级平台实现对接。

4.负荷聚集商。

三、参与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与主体随时可通过省级平台(网址https://www.greensgcc.com/proxy-ah/xqxy/#/login)、“网上国网”APP线上申请。参与流程:用户申请、申请确认、协议签订。

四、响应补偿标准和发放方式

1.响应补偿价格

响应补偿金额=有效响应负荷×响应补偿价格×调控时间系数×负荷响应率系数。

表1响应补偿价格标准

响应类型

响应补偿价格(元/千瓦·次)

约时削峰响应

8

实时削峰响应

12

填谷响应

3

表2调控时间系数

调控时间T(分钟)

调控时间系数

T≥360

1.5

240≤T<360

1.2

120≤T<240

1

90≤T<120

0.8

60≤T<90

0.5

T<60

0

表3负荷响应率系数

负荷响应率I(%)

负荷响应率系数

I>120

超出120%部分:0

120%以内部分:1

80≤I≤120

1

I<80

0

2.容量补偿价格

对于小时级、分钟级、秒级参与主体,还可以获得容量补偿,容量补偿金额=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容量补偿价格。(每年1、2、7、8、9、12月为旺季,其他月份为淡季。)

表4容量补偿价格标准

备用容量类型

容量补偿价格

季节

约时备用容量

1元/千瓦·月

旺季

0.5元/千瓦·月

淡季

实时备用容量

2元/千瓦·月

旺季

1元/千瓦·月

淡季

3.补偿发放方式

独立参与需求响应用户、负荷聚合商代理用户的补偿费用,由省电力公司组织各市供电公司直接支付或在结算电费时予以退补。

 

 

 

附件2

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时段

划分政策内容

 

为引导用户合理安排用电,保障电力迎峰度夏(冬)期间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6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布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分时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是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每年7、8期间,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0:00-9:00;9:00-16:00为平段。(其他月份峰谷时段保持不变,每日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次日8:00为低谷时段,其余时间为平段)

二是调整季节性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在日最低气温≤-3℃或日最高气温≥35℃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尖峰电价加价标准仍按0.072元/千瓦时执行。

三是完善应急跨省购电预告机制。对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按“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具体如下:迎峰度夏(冬)期间,因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原则上按照“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在末月3日前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公示次月应急跨省购电预计损益标准,次月内根据工商业用电量和应急跨省购电实际情况,每7天滚动修正一次并进行公示,次月结束后公示上月应急跨省购电损益最终结算标准。

 

 

 

 

 

 

 

 

 

 

 

 

 

 

 

 

 

 

 

附件3

致市民朋友节约用电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节约用电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在此倡议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合理用电、科学用电。

一、空调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最大限度减少使用时间和频次。提倡家庭科学节能使用空调,避免无人时空调空转。空调制冷风向朝上,减少门窗开启次数,养成“随走随关”的低碳环保节能意识。

二、倡导使用节能电器,将用电设备调整至智能节电模式。尽量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提倡安全使用燃气灶,减少电磁炉、电水壶、饮水机等电器使用。正确使用冰箱,热食不直接放入冰箱,避免频繁开关冰箱门。洗衣机选择智能、快洗等节能模式。

三、树立“少开一盏灯、节约一度电”的节能理念,光居家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无人灯、白昼灯,养成人走关灯的习惯。电视、电脑、电风扇、手机充电器等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家用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在夜间用电低谷期(0:00-次日8:00)错峰充电目前实施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可在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五、鼓励广大市民践行“135”原则,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车,5公里内乘坐公交车,推动形成节约、低碳、健康的出行方式。

六、村(社区)“两委”、党员和居民骨干带头示范带动小区居民群众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简约生活。

市民朋友们,涓涓细流汇成大海,点点星光照亮银河。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细节小事做起,养成节约用电好习惯。让我们携手同行,用实际行动争当节约用电的践行者。

 

 

黄管办秘〔2023〕29号关于印发《黄山风景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