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机构设置
(一) 机构职能
1、负责景区财政预算管理,研究提出景区财政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
2、负责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3、负责景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会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景区的发展改革、规划编制、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指导景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管委会及所属拨款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
7、负责景区价格管理,维护景区价格秩序。
8、负责景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失业保险工作。
9、负责景区旅游业管理工作。承担中国山岳旅游联盟秘书处日常事务。承担黄山风景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与交流事务。
10、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财政预算管理科、财政支出管理科(会计核算中心)、财政监督管理科、综合统计科(项目办)、黄山风景区价检分局(采购办)、黄山风景区旅游事业管理办公室(黄山可持续目的地的研究与交流中心)、黄山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个内设机构,及黄山风景区社会保险事业局1个直属机构。
(三)办公地址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5560305
(六)负责人
张 艳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局长
(七)邮政编码
24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