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导住宿行业推行“入住首查”服务机制、优化消费环境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4-29 08:35信息来源:黄山风景区管委会 作者:政治处卫生防疫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住宿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旅客在住宿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着力化解因客房卫生、设施故障引发的消费纠纷,我们现就推广“入住首查”服务机制(即:旅客在办理入住或续住手续后,在客房内先行自主检查客房卫生、布草及设施设备状况的服务机制),向全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服务理念,前移管控关口

各单位应主动践行“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建立“事前确认与事后补救并重”的服务新模式。

(一)全面公示:在前台接待区、客房门后、客房内信息卡及客房智能屏等显著位置张贴“入住首查”告知书,明确告知旅客享有入住初期卫生与设施检查的权利。

(二)引导自查:引导旅客在办理入住后、开启客房使用前,对房间卫生状况、布草洁净度、电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初步确认。

二、建立响应机制,落实权益保障

为确保“入住首查”落到实处,各单位应建立快速响应与权益保障机制,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快处”。

(一)优先换房原则:若旅客在自查中发现客房存在卫生不达标、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形,在房源允许的前提下,应优先调配同等级或升级房型进行更换,全程简化手续,减少等待时间。

(二)无责退房通道:若旅客因客房环境严重不适等情况,经现场核实确认问题属实的,应无条件提供免费退房服务,严禁以各种理由推诿或附加收费。

(三)明码标价:需将“换房或退房”的具体标准、流程及时限在前台醒目公示,做到规则透明,有据可依。

三、强化责任担当,争做行业标杆

(一)规范流程:建议各单位内部制定相应的《客房首查与投诉处理SOP》,明确员工响应时限、赔偿补偿标准,将服务承诺转化为标准化操作。

(二)合规公示:仅可公示法定卫生标准、服务承诺、处理流程、维权渠道,严禁以“特价”等为由设置任何减责、免责、限制权利的店堂告示或格式条款。

(三)树立典范:希望各单位争做行业服务升级的排头兵,通过此举不仅降低运营风险,更能提升旅客满意度与品牌美誉度,共同构建安全、放心、便捷的住宿消费环境。

特此倡议。

 

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黄山市卫生监督所)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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