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会
1.我市何时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是第几批创建推荐城市?
答:2021年;第四批。
2.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时间节点是怎样安排的?
答: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为申报争取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为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为全面创建阶段。
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答: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于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营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是什么?
答: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达到以下标准:一是食品安全状况良好;二是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三是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四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五是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七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5.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的要求是怎样的?
答: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是多少?抽检计划完成率是多少?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要达到多少?
答: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要达到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7.我市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二是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三是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五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8.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
答: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加**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专项整治;强化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推进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动;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
9.如何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10.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市内新闻媒体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以及创建工作常识等宣传。
11.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是什么?
答:投诉举报电话是12345、12315。
1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答: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管理,定期开展培训考核;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管理规范;五是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应急和召回管理制度体系;七是定期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
13.广大市民如何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答:广大市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创城、热情参与创城,从小事做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和科普知识等;二要通过市政府及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关注食品安全情况;三要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志愿者行动、食品安全监督等相关活动;四要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积极主动维权,让每一次食品消费都成为对食品质量的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的监督;五要做食品安全的守护者,主动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