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各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拟开展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立秋
副组长:杨新虎
成 员:刘 文 王潮泓 郑修发 王 勇 张阳志
崔红云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张阳志兼办公室主任,殷鸣、方圣祥、王昭成、黄宏星、王世恩、周晨峰、郑爱华、武浩、王海峰、王玮为成员。
二、工作实施步骤
1.调查核查阶段。对管委会所属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补漏项,补全关键信息(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统一登记、完善台账。
2.分类整理阶段。对调查结果进行系统化分类整理。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不同性质,重点把握经营性资产目前是否属于闲置资产,相关非经营性资产是否可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等。
3.盘活实施阶段。根据以上阶段研判结果,提出资产评估、价值入账、补办证照、是否转化利用等相应处置意见报管委会研定。根据管委会决策做好相应工作。
三、工作任务分工
1.摸底调查。对管委会所属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汇总,建立台账。(责任单位:经发局、管委办、规土处;完成时限:6月上旬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分类汇总。对管委会所属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整理汇总。(责任单位:经发局、管委办、规土处;完成时限:6月上旬前)
3.分析研判。对不同类型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分类研判,进一步提升相关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可利用价值。(责任单位:规土处、管委办、经发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4.资产评估。对未转固定资产账的不动产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入账。(责任单位:经发局、管委办、规土地;完成时限:9月底前)
5.证照办理。对未取得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责任单位:管委办、规土处、经发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