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开展监督抽检,发现辖区有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11月18日,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报告后开展对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三)核查处置情况。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项目、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开展监督抽检,发现辖区有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11月18日,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报告后开展对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三)核查处置情况。黄山区汤口镇余先锋蔬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项目、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